[163503]基金会成立章程(基金会的章程如何改)

文|Edu法令工坊,作者|肖燕

当时,我国基金会职业的首要法令标准是《民法总则》和国务院于2004年公布的《基金会处理条例》。依据《基金会处理条例》的规则,基金会归于独立法人(类似于公司),能以本身的名义参加民事活动,独立承当法令职责,基金会有必要以公益为意图。依据《民法总则》第八十七条的规则,基金会归于非营利法人,依据《民法总则》第九十二条的规则,基金会归于捐献法人。基金会归于典型的财团法人。

基金会依照征集方法的不同分为公募基金会和非公募基金会,而公募基金会又分为全国性的公募基金会和当地性的公征集基金会。

一、建立相关问题

(一)基金会原始基金(建立时的捐献财物)的要求

1、全国公募基金会不低于人民币800万;当地公募基金会不低于人民币400万,非公募基金会不低于人民币200万。

2、原始基金有必要实缴,并且有必要货币资金。

(二)基金会建立需求的文件

1、依据《基金会处理条例》第九条的规则,基金会建立需求向民政部门提交:申请书,规章草案,验资证明和居处证明,理事名单、身份证明以及拟任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简历,事务主管单位赞同建立的文件。

2、需求提交的文件中,三个文件比较特别:

(1)基金会规章草案,这个是基金会运转和处理的中心文件,最好能够结合实践情况进行个性化的定制;

(2)验资证明,即需求管帐师事务所验资;

(3)事务主管部门赞同建立的文件,这个文件事实上相当于直接加了一重“行政答应”,是在建立阶段最要害的文件,直接影响基金会能否建立及建立的进展。

(三)基金会分支安排和代表安排的建立有必要原批阅基金答应。

(四)基金会获得挂号证书之后,方能处理税务、安排安排代码(现在应该是一致社会诺言代码证),刻制公章,开立银行账户。

二、基金会的安排安排

(一)理事会

1、基金会的理事会为5-25人,即至少五人。

2、用私家产业建立的非公募基金会,相互间有近亲属联系的基金会理事,总数不得超越理事总人数的1/3;其他基金会,具有近亲属联系的不得一起在理事会任职。

3、在基金会收取酬劳的理事不得超越理事总人数的1/3;

4、理事会设理事长、副理事长和秘书长,从理事中选举产生;

5、理事长是基金会的法定代表人;

6、理事会每年至少举行2次会议。

7、理事会会议须有2/3以上理事到会方能举行;

8、理事会抉择须经到会理事过半数经过方为有用,特别事项需求到会理事2/3以上经过。

(二)监事

1、依据《基金会处理条例》二十二条的规则,基金会建立的是监事,而不是监事会;

2、理事、理事的近亲属和基金会财会人员不得兼任监事;

3、监事列席理事会会议;

4、监事有权向理事会提出质询和主张,并应当向挂号处理机关、事务主管单位以及税务、管帐主管部门反映情况。

三、首要人员的任职资历问题及行为约束

1、基金会理事长、副理事长和秘书长不得由现职国家作业人员兼任;

2、基金会的法定代表人,不得一起担任其他安排的法定代表人(这一要求特别严厉,导致许多自然人不契合要求);

3、公募基金会和原始基金来自我国内地的非公募基金会的法定代表人,应当由内地居民担任;

4、因违法被判处控制、拘役或许有期徒刑,刑期履行结束之日起未逾5年的,因违法被判处剥夺政治权利正在履行期间或许从前被判处剥夺政治权利的,以及曾在因违法被吊销挂号的基金会担任理事长、副理事长或许秘书长,且对该基金会的违法行为负有个人职责,自该基金会被吊销之日起未逾5年的,不得担任基金会的理事长、副理事长或许秘书长;(类似于公司高管的五年任职资历约束)

5、基金会理事遇有个人利益与基金会利益相关时,不得参加相关事宜的决议计划;基金会理事、监事及其近亲属不得与其地点的基金会有任何买卖行为;(类似于公司准则中的相关买卖逃避)

6、监事和未在基金会担任专职作业的理事不得从基金会获取酬劳;

7、担任基金会理事长、副理事长或许秘书长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外国人以及境外基金会代表安排的负责人,每年在我国内地居留时刻不得少于3个月。

四、基金会的运营和处理

(一)费用开销约束

1、公募基金会每年用于从事规章规则的公益事业开销,不得低于上一年总收入的70%。

2、非公募基金会每年用于从事规章规则的公益事业开销,不得低于上一年基金余额的8%。

3、基金会作业人员工资福利和行政工作开销不得超越当年总开销的10%。

(二)承受捐献要求

1、基金会承受捐献应当确保公益性。附加对捐献人构成利益报答条件的赠与和不契合公益性意图的赠与,不该确以为公益捐献,不得开具捐献收据。

2、基金会应当在实践收到捐献后据实开具捐献收据。捐献人不需求捐献收据的,或许匿名捐献的,也应当开具捐献收据,由基金会留存备检。

3、基金会承受非现金捐献,应当在实践收到后承认收入并开具捐献收据。受赠产业未经基金会检验承认,由捐献人直接搬运给受助人或许其他第三方的,不得作为基金会的捐献收入,不得开具捐献收据。

4、基金会承受食物、药品、医疗器械等捐献物品时,应当确保物品在抵达终究获益人时仍处于保质期内且具有运用价值。

5、基金会承受企业捐献本企业出产的产品,应当要求企业供给产品质量认证证明或许产品合格证,以及受赠物品的品名、标准、品种、数量等相关材料。

6、基金会与捐献人订立了捐献协议的,应当依照协议约好运用受赠产业。如需改动用处,应当征得捐献人赞同且仍需用于公益事业;的确无法寻求捐献人定见的,应当依照基金会的主旨用于与原公益意图附近似的意图。

(三)基金会的协作与产业保值增值

1、基金会应当严厉区别交流买卖收入和捐献收入。经过出售物资、供给服务、授权运用或转让财物包含无形财物等交流买卖获得的收入,应当记入产品出售收入、供给服务收入等相关管帐科目,不得计入捐献收入,不得开具公益事业捐献收据。

2、基金会进行交流买卖,应当保护本身和社会公众的合法权益。不得以低于公允价值的价格出售物资、供给服务、授权或许转让无形财物;不得以高于公允价值的价格购买产品和服务。

3、基金会不得将本安排的称号,公益项目品牌等其他应当用于公益意图的无形财物用于非公益意图。

4、基金会不得直接宣扬、促销、出售企业的产品和品牌;不得为企业及其产品供给诺言或许质量担保。

5、基金会不得向个人、企业直接供给与公益活动无关的告贷。

6、基金会进行保值增值应当恪守合法、安全、有用的准则。契合基金会的主旨,保护基金会的诺言,恪守与捐献人和受助人的约好,确保公益开销的完成。

7、基金会可用于保值增值的财物限于非限定性财物、在保值增值期间暂不需求拨付的限定性财物。

8、基金会进行托付出资,应当托付银行或许其他金融安排进行。

(四)其他

1、基金会每年3月31日前向挂号处理机关报送上一年度作业报告,承受年度查看。年度作业报告在报送挂号处理机关前应当经事务主管单位检查赞同。

2、基金会获得挂号证书12个月不开展活动,挂号机关应当吊销挂号。

3、基金会、捐献人和获益人能够享用税收优惠。

4、境外基金会代表安排不得在我国境内安排募捐、承受捐献。

汉正宗族工作室,专心基金会与信任!

发布于 2024-01-30 18:0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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