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附加疾病身故稳妥中有哪些状况稳妥人不承当给付稳妥金职责?不少人会挑选安全稳妥的产品,不过有些状况是得不到补偿的。因下列原因导致被稳妥人身故的,稳妥人不承当给付稳妥金职责:① 投保人的成心行为;② 被稳妥人自致损伤或自杀,但被稳妥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在外;③ 被稳妥人流产、临产及由以上原因引起之并发症;④ 被稳妥人承受整容手术及其他内、外科手术过程中产生的医疗事故;⑤ 被稳妥人未遵医嘱,私自服用、涂用、打针药物;⑥ 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⑦ 保单中特别约好的在外疾病;⑧ 既往症及本附加稳妥合同收效时或收效后30日内所患疾病(续保在外);⑨ 遗传性疾病、先天性变形、变形和染色体反常;⑩ 被稳妥人因意外损伤事故身故。被稳妥人在下列期间遭受损伤导致身故的,稳妥人也不承当给付稳妥金职责:(1)战役、军事行动、暴乱或装备暴乱期间;(2)被稳妥人醉酒或受毒品、控制药物的影响期间;(3)被稳妥人患艾滋病(AIDS)或感染艾滋病病毒(HIV呈阳性)期间。
海报
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