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汽车金融公司(重庆梅安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庆梅安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600751900938证券简称:海航科技海科B编号:临2021-098

本公司董事会及整体董事确保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伪记载、误导性陈说或许严重遗失,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当单个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到公告发表日,大新华物流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新华物流”)为海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是公司控股股东海航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航科技集团”)的共同行动听。到本公告日,大新华物流共持有公司无限售流通股251,436,59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8.67%,海航科技集团共持有公司无限售流通股602,006,68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0.76%。本次免除司法冻住后,大新华物流所持股份剩下被司法冻住数量为0股,剩下被司法轮候冻住数量为168,948,38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83%;海航科技集团所持股份剩下被司法冻住数量为0股,剩下被司法轮候冻住数量为39,396,97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36%。

一、公司股份免除司法冻住状况

公司于2018年12月26日发表了《关于股东部分股权被司法冻住的公告》(临2018-145)。大新华物流持有的公司部分无限售流通股因合同纠纷被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法院司法冻住,冻住日期自2018年12月21日至2021年12月19日,概况内容请参阅上述公告。

近来,公司收到大新华物流的告诉,得悉大新华物流所持有的公司2,540,000股无限售流通股已免除司法冻住,具体状况如下:

二、控股股东及其共同行动听股份质押及冻住状况

依据大新华物流的告诉,本次免除司法冻住股份后无再质押的方案,若后续存在股份质押方案,大新华物流将依据实际状况及时实行奉告责任,公司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及时实行信息发表责任。

公司指定信息发表媒体为《我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大公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sse.cn),公司发布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发表的信息为准,敬请广阔出资者理性出资,并留意出资危险。

特此公告。

海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2月25日

发布于 2024-02-23 23:0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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