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部半藏(贵金属投资公司)贵金属投资公司

关于2018年第2次暂时股东大会抉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确保信息发表的内容实在、精确、完好,没有虚伪记载、误导性陈说或严重遗失。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表决与网络表决相结合的方法举行;

2、本次会议无增减、修正、否决方案的状况;

3、为尊重中小投资者利益,本次股东大会所提方案均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独自计票。

一、会议举行和到会状况

1、会议时刻:

其间,经过深圳证券买卖所买卖体系进行投票的详细时刻为:2018年8月10日9:30-11:30,13:00-15:00;经过深圳证券买卖所互联网投票体系进行投票的详细时刻为2018年8月9日15:00至2018年8月10日15:00期间的恣意时刻。

2、会议方法:现场表决与网络表决相结合的方法

3、现场会议举行地址:太原市府西街69号山西世界贸易中心29层

4、会议招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侯巍董事长

6、会议招集、举行程序契合《公司法》、《上市公司办理原则》、《深圳证券买卖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标准运作指引》等相关法令法规、标准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则,会议合法合规。

二、会议到会状况

参与本次会议表决的股东及股东授权托付代表共18人,代表有用表决权股份1,449,312,431股,占公司有用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1.2355%。其间:

1、到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托付代表8人,代表有用表决权股份1,373,420,217股,占公司有用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8.5526%;

2、以网络投票方法参与本次会议的股东10人,代表有用表决权股份75,892,214股,占公司有用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829%;

3、经过现场和网络参与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合计14人,具有及代表的股份为90,226,985股,占公司有用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1897%。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以及董事会秘书到会了本次会议;公司部分高档办理人员以及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三、方案审议和表决状况

本次股东大会方案采用了现场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法,详细表决成果如下:

1、审议经过《关于推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方案》,详细如下:

(1)推举李华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与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共同。此项子方案归于采纳累积投票方法推举非独立董事事项。

总表决成果:赞同1,415,064,883股,占到会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用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6370%。

其间中小股东表决状况:赞同55,979,437股,占到会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2.0429%。

(2)推举夏贵所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与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共同。此项子方案归于采纳累积投票方法推举非独立董事事项。

推举李华、夏贵所董过后,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档办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越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2、审议经过《修订公司〈征集资金办理办法〉的方案》

总表决成果:赞同1,449,308,831股,占到会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用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8%;对立3,600股,占到会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用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2%;放弃0股,占到会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用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间中小股东表决状况:赞同90,223,385股,占到会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60%;对立3,600股,占到会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0%;放弃0股,占到会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修订后的公司《征集资金办理办法》与本抉择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cninfo.cn)。

3、审议经过《修订公司〈相关买卖办理制度〉的方案》

修订后的公司《相关买卖办理制度》与本抉择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cninfo.cn)。

四、律师见证状况

1、律师事务所称号: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2、见证律师名字:方祥勇、曹江玮

3、结论性定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招集、举行程序契合法令、法规和标准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则;到会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人员资历和招集人资历均合法有用;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成果契合有关法令、法规、标准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则,本次股东大会经过的抉择合法有用。

五、备检文件

1、经与会董事承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山西证券2018年第2次暂时股东大会抉择;

2、山西证券2018年第2次暂时股东大会法令定见书。

特此公告

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8月11日

股票简称:山西证券股票代码:002500编号:临2018-051

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辞去职务的公告

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18年8月10日收到董事周宜洲先生、傅志明先生的辞去职务请求。

周宜洲先生因作业原因,向公司董事会请求辞去第三届董事会董事职务、第三届董事会危险办理委员会委员职务。

傅志明先生因作业原因,向公司董事会请求辞去第三届董事会董事职务、第三届董事会战略开展委员会委员职务。

辞去职务后,周宜洲先生、傅志明先生将均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

鉴于周宜洲先生、傅志明先生辞去公司董事职务未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依据相关法令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则,周宜洲先生、傅志明先生的辞去职务请求自2018年8月10日送达公司董事会时收效。

周宜洲先生、傅志明先生在担任公司董事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活跃履行了法令法规及《公司章程》赋予的责任,为公司运营开展做出了奉献。在此,公司董事会谨向周宜洲先生、傅志明先生表明衷心感谢!

发布于 2024-03-01 19:0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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