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和软件股票代码]和讯基金一季度(和讯基金官方下载)

基金公司一般在几月几号发布季报,半年报,年报?

季报一般在季度完毕后的下个月中下旬连续发布,

半年报一般是在每年的8月底、2月底,

年报一般是每年的一季度末连续发布,

以上仅仅大约时刻,不会详细到某月某号。1.基金需编制年报、半年报摘要,并将摘要至少登载在一种指定报刊上,登载的最小字号为规范五号字。原则指出,办理人应当在每个季度完毕后十五个工作日内,编制完结季报,并至少登载在一种指定报刊及基金办理人的互联网网站上。

证券出资基金信息发表内容与格局原则第4号《季度陈说的内容与格局》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季度陈说正文

第一节重要提示

第二节基金产品概略

第三节首要财政方针和基金净值体现

第四节办理人陈说

第五节出资组合陈说

第六节开放式基金比例变化

第七节备检文件目录

第三章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证券出资基金(以下简称基金)季度陈说的编制及发表行为,维护基金比例持有人合法权益,依据《证券出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及《证券出资基金信息发表办理办法》(以下简称《办理办法》),制定本原则。

第二条凡依据《基金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揭露出售基金单位并依法办理存案手续的基金,其基金办理人应当依照本原则的要求编制和发表季度陈说。

第三条基金办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应当确保季度陈说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与完整性,许诺其间不存在虚伪记载、误导性陈说或严重遗失,并就其确保承当单个及连带责任。如单个董事对季度陈说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无法确保或存在贰言,应当独自陈说理由和发表定见。

基金托管人应当对基金季度陈说中的财政方针、净值体现、出资组合陈说等内容进行复核、检查,并出具定见,确保复核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许诺其间不存在虚伪记载、误导性陈说或许严重遗失。

第四条本原则的规矩是对基金季度陈说信息发表的最低要求。凡对出资者作出决议计划有严重影响的信息,不论本原则是否有明确规矩,基金办理人均应发表。若本原则某些详细要求对基金确不适用的,经中国证券监督办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同意后,基金办理人可依据实际状况在不影响发表内容完整性的前提下做出恰当修正。

第五条基金季度陈说中的财政材料无须审计,但中国证监会或证券交易所还有规矩的在外。未经审计的财政材料应注明未经审计字样。

********第六条基金办理人应当在每个季度完毕后十五个工作日内,编制完结季度陈说,并将季度陈说至少登载在一种由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全国性报刊及基金办理人的互联网网站上。在指定报纸上刊登的季度陈说最小字号为规范五号字。**********

第七条季度陈说的文字表述应当短小精悍、通俗易懂。

第八条基金办理人应当依照《办理办法》第三十一条规矩的办法实行置备责任。

第九条基金办理人应当依照《办理办法》第二十二条规矩的时刻和办法实行存案责任。

第二章季度陈说正文

第一节重要提示

第十条季度陈说应作重要提示,内容包含但不限于:

基金办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确保本陈说所载材料不存在虚伪记载、误导性陈说或严重遗失,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当单个及连带责任。如单个董事对季度陈说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无法确保或存在贰言,基金办理人应当声明:××董事无法确保本陈说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理由是:…,请出资者特别重视。

基金托管人__依据本基金合同规矩,于_年_月_日复核了本陈说中的财政方针、净值体现和出资组合陈说等内容,确保复核内容不存在虚伪记载、误导性陈说或许严重遗失。

基金办理人许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办理和运用基金财物,但不确保基金必定盈余。

基金的过往成绩并不代表其未来体现。出资有危险,出资者在作出出资决议计划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阐明书。

第二节基金产品概略

第十一条应发表以下内容:基金简称、基金运作办法、基金合同收效日、陈说期末基金比例总额、出资方针、出资战略、成绩比较基准(若有)、危险收益特征(若有)、基金办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称号等内容。

第三节首要财政方针和基金净值体现

第十二条至少应列示本陈说期的下列首要管帐数据和财政方针:基金本期净收益、基金比例本期净收益、期末基金财物净值、期末基金比例净值等。

基金应依照《证券出资基金信息发表编报规矩第1号<首要财政方针的核算及发表>》的有关规矩核算和发表相关方针。财政方针的核算公式不须发表。

第十三条列表显现本陈说期基金比例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成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图示自基金合同收效以来基金比例净值的变化状况,并与同期成绩比较基准的变化进行比较。

基金应依照《证券出资基金信息发表编报规矩第2号<基金净值体现的编制及发表>》的有关规矩编制和发表基金的净值体现。

第四节办理人陈说

第十四条扼要介绍基金办理人的基金司理(或基金司理小组成员)状况。

第十五条对陈说期内基金运作的遵规守信状况作出阐明;若存在违法违规或未实行基金合同许诺的,应就有关状况作出详细阐明,并提出处理办法。

第十六条结合宏观经济状况及证券市场状况,对陈说期内基金的出资战略和成绩体现作出阐明与解说。

第五节出资组合陈说

第十七条基金出资组合陈说应按《证券出资基金信息发表编报规矩第4号<基金出资组合陈说的编制及发表>》等相关规矩发表以下内容:

(一)陈说期末基金财物组合状况。

(二)陈说期末按职业分类的股票出资组合(若有股票出资)。

(三)陈说期末按市值占基金财物净值比例巨细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明细(若有股票出资);指数基金若兼具活跃出资和指数出资的,应别离按活跃出资和指数出资列示前五名股票明细。

(四)陈说期末按券种分类的债券出资组合。

(五)陈说期末按市值占基金财物净值比例巨细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明细。

(六)出资组合陈说附注。

第六节开放式基金比例变化

第十八条开放式基金应列示本陈说期内基金比例的变化状况(陈说期内合同收效的基金,应发表自基金合同收效以来基金比例的变化状况),至少包含:本陈说期期初(或合同收效日)基金比例总额、陈说期末基金比例总额、陈说期间基金总申购比例、总换回比例。

第七节备检文件目录

第十九条发表备检文件的目录、寄存地址及查阅办法。

第三章附则

第二十条本原则自2004年7月1日起实施。

基金公司一般在几月几号发布季报,半年报,年报?

1.基金需编制年报、半年报摘要,并将摘要至少登载在一种指定报刊上,登载的最小字号为规范五号字。原则指出,办理人应当在每个季度完毕后十五个工作日内,编制完结季报,并至少登载在一种指定报刊及基金办理人的互联网网站上。

证券出资基金信息发表内容与格局原则第4号《季度陈说的内容与格局》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季度陈说正文

第一节重要提示

第二节基金产品概略

第三节首要财政方针和基金净值体现

第四节办理人陈说

第五节出资组合陈说

第六节开放式基金比例变化

第七节备检文件目录

第三章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证券出资基金(以下简称基金)季度陈说的编制及发表行为,维护基金比例持有人合法权益,依据《证券出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及《证券出资基金信息发表办理办法》(以下简称《办理办法》),制定本原则。

第二条凡依据《基金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揭露出售基金单位并依法办理存案手续的基金,其基金办理人应当依照本原则的要求编制和发表季度陈说。

第三条基金办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应当确保季度陈说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与完整性,许诺其间不存在虚伪记载、误导性陈说或严重遗失,并就其确保承当单个及连带责任。如单个董事对季度陈说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无法确保或存在贰言,应当独自陈说理由和发表定见。

基金托管人应当对基金季度陈说中的财政方针、净值体现、出资组合陈说等内容进行复核、检查,并出具定见,确保复核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许诺其间不存在虚伪记载、误导性陈说或许严重遗失。

第四条本原则的规矩是对基金季度陈说信息发表的最低要求。凡对出资者作出决议计划有严重影响的信息,不论本原则是否有明确规矩,基金办理人均应发表。若本原则某些详细要求对基金确不适用的,经中国证券监督办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同意后,基金办理人可依据实际状况在不影响发表内容完整性的前提下做出恰当修正。

第五条基金季度陈说中的财政材料无须审计,但中国证监会或证券交易所还有规矩的在外。未经审计的财政材料应注明未经审计字样。

********第六条基金办理人应当在每个季度完毕后十五个工作日内,编制完结季度陈说,并将季度陈说至少登载在一种由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全国性报刊及基金办理人的互联网网站上。在指定报纸上刊登的季度陈说最小字号为规范五号字。**********

第七条季度陈说的文字表述应当短小精悍、通俗易懂。

第八条基金办理人应当依照《办理办法》第三十一条规矩的办法实行置备责任。

第九条基金办理人应当依照《办理办法》第二十二条规矩的时刻和办法实行存案责任。

第二章季度陈说正文

第一节重要提示

第十条季度陈说应作重要提示,内容包含但不限于:

基金办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确保本陈说所载材料不存在虚伪记载、误导性陈说或严重遗失,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当单个及连带责任。如单个董事对季度陈说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无法确保或存在贰言,基金办理人应当声明:××董事无法确保本陈说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理由是:…,请出资者特别重视。

基金托管人__依据本基金合同规矩,于_年_月_日复核了本陈说中的财政方针、净值体现和出资组合陈说等内容,确保复核内容不存在虚伪记载、误导性陈说或许严重遗失。

基金办理人许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办理和运用基金财物,但不确保基金必定盈余。

基金的过往成绩并不代表其未来体现。出资有危险,出资者在作出出资决议计划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阐明书。

第二节基金产品概略

第十一条应发表以下内容:基金简称、基金运作办法、基金合同收效日、陈说期末基金比例总额、出资方针、出资战略、成绩比较基准(若有)、危险收益特征(若有)、基金办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称号等内容。

第三节首要财政方针和基金净值体现

第十二条至少应列示本陈说期的下列首要管帐数据和财政方针:基金本期净收益、基金比例本期净收益、期末基金财物净值、期末基金比例净值等。

基金应依照《证券出资基金信息发表编报规矩第1号<首要财政方针的核算及发表>》的有关规矩核算和发表相关方针。财政方针的核算公式不须发表。

第十三条列表显现本陈说期基金比例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成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图示自基金合同收效以来基金比例净值的变化状况,并与同期成绩比较基准的变化进行比较。

基金应依照《证券出资基金信息发表编报规矩第2号<基金净值体现的编制及发表>》的有关规矩编制和发表基金的净值体现。

第四节办理人陈说

第十四条扼要介绍基金办理人的基金司理(或基金司理小组成员)状况。

第十五条对陈说期内基金运作的遵规守信状况作出阐明;若存在违法违规或未实行基金合同许诺的,应就有关状况作出详细阐明,并提出处理办法。

第十六条结合宏观经济状况及证券市场状况,对陈说期内基金的出资战略和成绩体现作出阐明与解说。

第五节出资组合陈说

第十七条基金出资组合陈说应按《证券出资基金信息发表编报规矩第4号<基金出资组合陈说的编制及发表>》等相关规矩发表以下内容:

(一)陈说期末基金财物组合状况。

(二)陈说期末按职业分类的股票出资组合(若有股票出资)。

(三)陈说期末按市值占基金财物净值比例巨细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明细(若有股票出资);指数基金若兼具活跃出资和指数出资的,应别离按活跃出资和指数出资列示前五名股票明细。

(四)陈说期末按券种分类的债券出资组合。

(五)陈说期末按市值占基金财物净值比例巨细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明细。

(六)出资组合陈说附注。

第六节开放式基金比例变化

第十八条开放式基金应列示本陈说期内基金比例的变化状况(陈说期内合同收效的基金,应发表自基金合同收效以来基金比例的变化状况),至少包含:本陈说期期初(或合同收效日)基金比例总额、陈说期末基金比例总额、陈说期间基金总申购比例、总换回比例。

第七节备检文件目录

第十九条发表备检文件的目录、寄存地址及查阅办法。

第三章附则

第二十条本原则自2004年7月1日起实施。

发布于 2024-03-12 12:03: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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