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银行被查出12大违百佳华百货法违规行为 被罚660万元

3月5日,记者从我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天津监管局得悉,天津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近来被查出12大违法违规行为,天津银保监局对其做出算计660万元人民币的行政处分决议。

银保监会官网显现,3月1日天津银保监局发布该局辖区内本年的第一号罚单。行政处分决议书显现,天津银行首要担任人为李宗唐,该行存在12项违法违规现实。根据《关于标准金融机构同业事务的告诉》、《商业银行本钱管理办法(试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等相关规定,天津银保监局决议,对天津银行罚款人民币算计660万元。

同日,天津银保监局还发布了针对天津银行施远的二号罚单,指出施远对天津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同业事务违规承受政府承认函”问题负有直接职责。天津银保监局决议,对施远作出正告处分。

罚单显现,天津银行首要违法违规现实为:未按事务本质精确计量危险、计提本钱与拨备;未严厉执行同业事务专营变革要求;为未获得相关同意文件的项目供给授信;违规展开土地储备融资事务;授信资金违规向企业增资扩股;同业事务违规承受政府承认函;同业授信资金回流购买本行理财;自营事务与代客事务未严厉别离;面向一般个人客户出售的理财产品违规出资权益类财物;同业理财产品误导出售;同业理财产品投向未继续发表;与未在同业事务买卖对手名单内的客户展开事务。

天津银保监局指出,对天津银行的行政处分根据首要为《我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标准商业银行同业事务管理的告诉》第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二十一条、第四十六条;《商业银行理财产品出售管理办法》第五条、第八条等多项法律法规。

发布于 2024-03-20 06:0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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