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人要求诺亚财富偿还投资大学生就业贷款款被驳回

安徽省马鞍山市花山区人民法院日前发布一份民事裁定书,驳回了杨某洁要求上海诺亚金融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归还出资款的诉求。

杨某洁称,经过朋友马某亮引荐于2020年3月6日经过微信扫码的方法登陆进入上海诺亚金融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的诺亚财富理财渠道,鉴于理财渠道的宣扬与引导,杨某洁自2020年3月6日至2020年3月17日经过自己的账户和朋友的账户用手机屡次向该渠道进行转账,该渠道承受转账的收款人分别是王某璇与雷某梅,转账算计金额204555.41元,在此期间杨某洁在该渠道因出资发生收益8292.59元。2020年3月17日,杨某洁需求将该出资款用作它用,便想把在该渠道的出资款和理财收益一起提现,在提现的过程中杨某洁被该渠道奉告账户被冻住,账户无法提现。但杨某洁与该渠道未签订过任何关于理财资金与收益不能随时提现的约好,该渠道的做法于法无据。杨某洁屡次向被告建议权力,但被告拒不履行返还原告出资本金与收益的责任。

杨某洁因而要求法院判定归还出资款204555.41元,出资收益8292.59元及利息(自2020年3月17日起,以原告出资款和出资收益合计212848元为基数,按全国银行同行业拆借中心发布的同期借款利率核算利息至还款付息结束之日止)。

法院经审查以为,上海诺亚金融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作为被告,主体不适格,驳回原告杨某洁的申述。

上海诺亚金融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大股东为上海诺亚出资(集团)有限公司,法人代表为汪静波。

发布于 2024-03-21 02:03:26
收藏
分享
海报
82
目录

    推荐阅读